公布多伦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91号)要求,政府法制办、编办对多伦县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经过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形成了多伦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清单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实际实施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可在该部门清单页下方提出。

三、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dlxfzb@126.com,电话: 0479-4529808

四、此次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政府法制办、编办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概算50万元以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